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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入院时请务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来源:医保物价科  作者:医保物价科  添加时间:2020年03月18日   点击数:0

为更好地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方便广大群众,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告知广大病友:入院时,请务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为什么要凭身份证办理入院?

1.若未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致使病历资料因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无法匹配,将不能进行医保登记,导致医药费用无法报销。

2.将身份证明材料转接他人就医或持他人身份证明材料冒名就医,不仅会占用实际参保人的医保报销额度,影响门诊医保待遇的享受;而且是一种欺诈骗保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2-5倍罚款。

3.在办理入院时,需要复印身份证明材料,交给住院所在科室,社保局驻医院的工作人员以及医务人员会再次核实身份。本地社保和异地医保都要哦!


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