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污水处理投放的盐酸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盐酸生产等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供应商必须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质保期及要求:经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半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无条件退换。
八、支付方式:
本项目按月实际使用量结算,采购人凭供应商发票按月支付款项。
九、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10时00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受理文件)。
十、文件递交地点: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1号楼A区4楼总务科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3月24日至2018年3月27日12点止。
十二、须提交下列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项目实施过程的说明。
4、所有资料需密封提交。
十三、报价评审:到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如参与的供应商超过一家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资质、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综合报价最低的原则从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四、评选结果方法:供应商首次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停止后续的报价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可进入二次报价,但价格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最终以价格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最终报价相同的,进入第三次报价,直至确定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为止。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318629、0757—22318627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