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2020年8月5日在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官网上发布的“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文化建设宣传栏(标识、标牌、宣传橱窗等)设计及制作服务资格项目市场调研公告”,现对公告做出以下更正:
公告附件3.项目需求书第九点评分标准中“在佛山地区自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制作(生产)门店/工厂或有相关合作协议,提供场地证明和相关证明。(本项3分)”更正为“本项不作为评分标准,供应商承诺响应采购人需求即可,即总分为97分。”
特此公告。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