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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理解

作者:廖永清   发表日期:2012年01月13日  点击数:0

随着各项监管制度的完善,如今,药品说明书上有关药物的不良反应写得越来越详细,一些患者看到后,不免会产生疑惑和不安:这药的毒性太大了吧,还敢吃吗?”

1、什么是药品的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包括发热、皮疹、胸闷、瘙痒、静脉炎等,是指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出现的对人体有害的或意外的反应,但药品存在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固有属性,原因在于,药物本身就有两重性。 
  以抗生素为例,在杀死有害致病菌的同时,也能杀死有益的益生菌,导致菌群失调。同时,限于药品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如临床试验的病例少、研究时间短、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用药条件控制较严以及试验设计目的单纯等,需要较长时间应用才能发现的迟发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均无法在上市前发现。
  实际上,药物的不良反应大多是一过性、可逆的。因为药物进入人体后,主要通过肝和肾代谢,因此肝和肾受到威胁的可能性最大,但人体的肝和肾具有自我调节能力,特别是肝细胞的再生能力很强,受损的肝细胞可在短期内得到替换,因此短期内使用对肝肾有一定影响的药品,造成的损害一般都是可逆的,在停药后即可恢复。药品不良反应因人而异,尽管一些药品说明书写出了很多不良反应,但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都会小于1%。 
  
2、如何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
  首先要掌握正确用药方法。做到明确诊断,对症、按时、按量、按疗程用药。
  
对于非处方药,要仔细阅读药品的说明书。有疑问时,一定要向医生或药师询问,特别是特殊人群(如老人、婴儿、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好的患者)不可盲目乱用药品。
  
合理配伍用药,也能减轻药品不良反应。某些药物单独使用不良反应大,可以用另外一种药来消除其不良反应。如抗结核药异烟肼长期大量服用,可引起末梢神经炎,同时服用维生素B6,则可防止发生这种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