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应急采购后勤物品一批(详见附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后勤用品应急采购项目
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荔村村委会甲子路1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2,815.00元
四、数量:1批
五、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是所投的货物的制造商或获此制造商直接授权的合法代理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货物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关证明(代理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采购清单内容:详见附件“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后勤用品应急采购项目”。
七、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后勤用品的安装调试。
八、支付方式:本项目经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后,采购人30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九、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0日11时30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文件)。
十、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1)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2月08日至2016年12月10日上午11时止,11时开始收集资料。
十二、须提交下列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报价清单一式三份。
3、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项目实施过程的说明。
5、所有资料需密封提交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三、报价评审:
到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如参与的供应商超过一家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资质、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综合报价最低的原则从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四、评选结果方法:
供应商首次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停止后续的报价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可进入二次报价,但价格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最终以价格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最终报价相同的,进入第三次报价,直至确定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为止。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先生 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318629、0757—22318627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