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率先取得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合格证
作者:黄凯文 发表日期:2012年11月19日 点击数:0
11月8日至11日,药学部派出梁锦诗药师参加了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办的《药物临床试验法规、技术和实战操作》GCP学习班,成为唯一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成员单位的学员。经过4天紧张的培训学习后通过了考核,取得了GCP培训合格证书。
药物临床试验是推动人类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每一种新药在投放市场前不管经过多少体外和动物试验,最终依然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才能确定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自2003年《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颁布以来,我国大力推进GCP的实施,使得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取得了很大进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规定要对申请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进行国家统一资格认定,能够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象征着该医院在医疗技术、学术水平和学科建设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而且通过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能进一步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科研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扩大医院学术影响力,增加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机会。目前全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近400家,其中广东省有38家。通过这次的学习和培训,为我院将来开展申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工作打下初步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