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进修申请表,原单位盖章证明,说明进修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医技药人员申请表电子版及单位介绍信发至948517172@qq.com,护理人员申请表电子版及单位介绍信发至gdsdrmyy hlb@163.com ;联系电话:科教科0757-22318826,护理部 0757-22318602。
2.接到我院进修录取通知后,持单位介绍信、进修申请表及个人资料:职称资格证、执业证、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所在单位盖章)、电子头像照,按时报到并办理进修费缴费手续。每月第1个工作日办理,无故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3.进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进修生不得随意调换学习专业、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要严格按照科室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培训;
4.进修生在学期间,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5.进修期间无休假、婚假、产假及探亲假。有遇特殊情况须请假者,须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进修生请假3天(工作日)以内由科室主任批准;请假超过3天必须持原单位请假证明,经科主任书面批准后,报科教科批准并备案。对擅自离院、请假一次超过7 天或累计超过14 天者,将终止其进修资格,不发结业证明。延期或因其他原因暂不离院,及中途退学者,须持原单位证明到科教科办理离院手续后方可离院。
6.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处方权,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者请到医务科申请。
7.做到虚心好学,严格遵守医疗制度,严禁出现医疗纠纷、差错,对因服务态度差、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或差错事故,造成工作失误或医疗事故者,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医院有关条款给予处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
8.进修生学习期间凡用我院病案资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署名“南方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9.进修结业前,进修人员需完成进修带教质量评价问卷调研,问卷二维码在《进修申请、鉴定表》,附录。
10.科室要对进修人员进行理论和技能结业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在《进修申请、鉴定表》,科主任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进修人员凭《进修申请、鉴定表》附考核试卷到科教科盖章并登记,住宿的进修人员须按时办理退宿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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