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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报告领取方式有变动
来源:健康管理中心   作者:李家琪 梁小燕  添加时间:2025年04月15日   点击数:0

尊敬的市民:

根据广东省最新政策要求,“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停止使用,各医疗机构不能再出具原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规定并公布的《健康证明》。医疗机构须按照诊疗规范,出具健康检查报告或健康检查结果。

请需要进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群众,携带身份证在上班时间到我院1号楼A区二楼健康管理中心进行检查,体检合格后,由健康管理中心出具健康检查报告。

特此通告!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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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范围

1.从事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饮用水的生产经营人员。

2.化妆品生产人员。

3.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4.一次性医疗、卫生、消毒用品及其材料生产人员。

5.其他要求体检的个人或集体。(可提供外出体检服务,预约电话:0757-22320336)

体检时间

👉星期一至五8:00-12:00;14:00-17:00

👉星期六上午8:00-12:00

👉预约咨询电话:0757-22320336

温馨提示:如遇节假日临时调整,请及时留意医院公众号有关公告,了解最新安排。

体检程序

注:以上流程仅作建议,实际流程以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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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项目

1.一般健康检查

2.静脉采血(含谷丙转氨酶)

3.胸部正位片

4.内科检查

5.大便细菌培养及鉴定检查

体检费用

162.15元/人(包含健康体检报告明办理)。

健康体检报告发放指标

体检者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下列四项:

1.谷丙转氨酶或肝功能检查正常。转氨酶异常者需进一步检查甲肝IgM、戊肝IgM以排除甲型、戊型肝炎。

2.大便细菌培养阴性。

3.非活动性肺结核(稳定期、陈旧性肺结核)。

4.无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皮肤病。

报告领取

1.健康报告(食品类)或证明卡(公共类):3—5个工作日收到我院健康管理中心合格通知(电话或信息)后,凭身份证到健康管理中心2楼前台领取。

2.采血项目为肝功能含谷丙转氨酶(ALT)测定,如检验结果异常,请按卫生部门要求复查甲肝、戊肝IgM(费用见下图收费标准,出结果时间同我院门诊)。该项结果正常方可取得健康体检报告。

3.如胸部X线不能确定有无肺结核,需进一步进行肺部CT检查明确情况(费用见下图收费标准,出结果时间同我院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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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


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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