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原公告“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2023-2025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原公告资格条件第四条:具有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现更正资格条件第四条为:具有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其他内容均按原公告执行。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01月03日